英国创新创始人两名合伙人申请永居,可以共用同一批员工吗?
英国创新创始人团队申请永居,不能由多名申请人共用同一组就业成果。本文说明十个职位如何按团队核对、兼职和持续期间怎样整理,以及为什么公司人数达标不等于每名创始人都满足永居要求。
资料核对:2026-09-30。本文为政策资料解读,个案要求以主管机关最新公布及正式决定为准。
两名创始人共同经营一家英国公司,企业已经聘请十名员工,是否两个人都能用这十个职位申请创新创始人永居?不能直接这样计算。英国现行规则要求,同一企业中申请或已经获批该类永居的团队成员,不能共同使用同一组成果满足相关条件。
这不表示合伙创业不能申请永居,而是要把企业整体成果与每名申请人依据的成果分清楚。本文依据2026年9月30日查阅的官方资料,集中讨论团队共用就业成果及材料安排,不代替对具体企业的背书评估。
公司达标与个人达标要分别核对
英国创新创始人移民规则要求永居申请满足至少两项规定的业务成果标准。规则同时明确,同一标准不能重复使用来当作两项;团队成员也不能分享相同的满足条件方式。
官方举的例子很直接:两名申请人如果都依赖创造十个职位这项标准,企业就需要合共创造二十个符合要求的职位。不能把同一批十人分别放进两人的申请文件中,便当成每个人都有十个独立职位。
而且,二十个职位也不等于两人所有永居条件已经完成。每个人仍须满足至少两项成果标准及其他适用要求。团队应先列出各人准备依赖哪两项,再核对企业能否提供对应而不重复的事实。
董事人数、持股比例都不能代替成果分配
两个人各持公司一半股份,并不自然意味着可以各自申报公司一半的全部成果;更不能一人持股较多,便在另一人的申请中重复使用同一组就业记录。股份说明所有权安排,申请所依赖的业务成果则要按移民规则核对。
内政部背书机构指引同样要求团队成员不能使用相同成果,并对同一知识产权由多人使用的情况提出区别要求。单纯换一个申请人名字,不会使同一研发或商业成果变成两份。
因此,团队应在经营期间就与背书机构讨论成果安排,不要在三年快结束时才把一份公司报告复制成两套。该讨论也不能取代最后评估,仍要以企业实际发展及每名申请人的情况为基础。
先把“职位”与“员工人数”分开
公司曾经发过工资的人数,不必然等于符合就业标准的职位数。全职、兼职、外包人员、短期支援及已离职员工,各自的关系和工作期间需要分开整理,不能只从工资表最下方读取一个总人数。
现行规则对所依赖的职位设有持续时间、工作时数及工作人员身份等条件。每个职位须存在至少十二个月,并满足有关英国法律要求;通常每周平均至少三十小时有薪工作,符合条件的多个兼职职位可按规则合计为一个全职等值职位。
如果申请人选择的是带有平均年薪条件的就业标准,还须单独核对工资要求,不能只证明“请了五个人”。本文不把任何一张内部员工名单直接当作已经满足标准的证据。
做一张能回查原始材料的职位表
整理时可以为每个职位建立记录,写明岗位、受雇人员、开始日期、每周有薪时数、工资、适用的身份依据,以及拟由哪名申请人依赖。这个表格是工作建议,不是政府额外规定的统一模板。
表中每一项最好能对应原始文件,例如雇佣合约、工资记录和实际付款。若合约工时与工资单显示的小时数有明显差异,应先请公司负责人员查明原因,不要只挑一份较容易达到门槛的记录提交。
需要核对员工身份时,使用公司依法持有且与申请有关的必要资料,安排适当访问权限。申请人不能因为要准备自己的永居申请,就未经授权复制所有员工的完整私人档案。
兼职合并应看实际期间,不能只加人数
假设企业有四个兼职职位,每个每周十五小时,数学上合计六十小时。但是否能计为两个合资格全职等值职位,还要看各职位实际存在多久、人员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相关记录是否满足规则。不能只完成小时数加法便作结论。
如果其中一个职位只存在三个月,或实际支付时数经常与合约不同,应单独标出来请背书机构核对。这样的事实不能通过给职位改成“全职”名称消除。
岗位由一名员工交给另一名员工、人员短暂离职后重聘等情况,也不能仅按岗位名称连续就自行认定全部期间可合并。规则对有关工作人员及所申报期间有要求,应把每段事实列明,避免一份汇总表掩盖中间空档。
两名创始人的申报记录应互相核对
可以在企业内部建立一份成果使用记录,标明哪组职位或其他成果准备支持哪名申请人,以及是否已用于另一位成员的背书或永居。目的不是私下决定政府必须接受的配额,而是避免双方各自准备材料时重复计算。
如果一名成员已经获批永居,另一名成员稍后申请,也不能把前一名用过的同一组成果重新当作未使用。现行规则明确涉及正在申请或已经获批的其他团队成员,不能靠错开递交月份回避。
申请人对各自角色的描述也应符合实际。两个人不能同时把同一项目写成完全由自己独立创建及管理;可以如实说明共同工作及个人贡献,再分别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
有些业务成果需要比签证到期更早准备
就业标准含持续至少十二个月的要求,意味着临近申请才集中招聘,未必赶得及积累合资格期间。创业预算、业务需求和招聘进度应放在一起考虑,不要单纯为表面数字聘人后立刻计划解雇。
日常经营需要的职位、实际收入和工资成本,也影响企业是否能够继续经营。申请人不能只展示过去某个月达到人数,却不解释之后企业如何承担支出。背书评估还会看企业是否活跃经营、可持续,以及申请人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
可以定期核对已经形成的成果与还在计划中的成果。已签客户意向、尚未发放的工资和预计招聘的人数,不应列为已经实现;将计划与完成事实分开,才能及时发现时间或资金上的缺口。
未达到永居标准时,先核对现实路径
创新创始人签证满三年,不代表一定能够获得永居。如果团队成果不足,应提早与背书机构及专业人士讨论目前是否符合延续许可的条件,以及还需要怎样继续发展业务。
不要为了赶时间把暂时不达标写成已经达标,也不要只听别人说“再投一笔钱就自动算第二项”。同一标准重复投入,未必会变成不同标准;应回到规则列出的条件逐一判断。
两名合伙人的情况也可能不同。一个人的材料准备充分,不表示另一个人必须同日申请;申请时间应结合各自许可、居住记录、背书及业务事实安排,不能为了让全公司日期整齐而忽略个别要求。
沟通前准备一份明确的问题清单
与背书机构讨论时,可以带上企业整体经营资料、各人的既往背书、拟依赖的成果标准,以及职位表和材料缺口。具体询问哪些职位需要进一步说明、团队成果怎样避免重复,以及尚未满足的期间应如何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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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参考来源
- 英国移民规则:创新创始人附录(查阅:2026-09-30)
- 英国内政部:创新创始人背书机构指引(查阅:2026-09-30)
封面说明:管理团队讨论经营规划(AI生成情景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