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工签批了,原雇主通知期未结束,最迟什么时候到新公司报到?
英国工签获批后的二十八天入职期如何起算?说明原雇主通知期、延期理由、十个工作日报告责任,以及批准前后工作许可的衔接。
资料核对:2026-09-30。本文为政策资料解读,个案要求以主管机关最新公布及正式决定为准。
英国Skilled Worker申请已经获批,但原公司的通知期还没结束,新雇主同意晚一个多月报到,是否就没有问题?雇主同意是工作安排的一部分,担保制度还有另外的开始工作期限。超过规定期间仍未入职,新雇主需要按要求报告延迟理由及新日期,或者停止担保。
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在批准邮件发出后二十八天内无条件上班。正确做法是先比较官方规定的几个日期,找出适用起算点,再处理合同通知期与担保报告。把起点算错,可能令本来可以解释的延迟变成没有及时报告的问题。
二十八天从几个日期中的最晚一个起算
担保雇主指南第二部分S3.15规定,获批后通常应在相关日期中最晚一个之后二十八天内开始受担保工作。
对一般Skilled Worker申请,需比较CoS所列工作开始日、eVisa或适用入境签证所列生效日,以及申请人收到批准通知的日期。CoS日期还要考虑雇主在决定作出前已经报告的有关修改。
例如,批准通知先到,但CoS开始工作日仍在之后,不能只用较早的通知日期计算。反过来,CoS原定开工日早已过去,而申请后来才获批,也不能把员工在尚未获准工作时无法入职,一概当作已经违反二十八天要求。
这是日期比较的规则,不是让雇主在获批后随意改写旧CoS日期,就为延迟重新取得二十八天。决定前后的变更,应分别使用相应报告方式处理。
合同通知期可能是合理原因,但不是自动豁免
S3.19把必须完成原雇主合同通知期列为可能接受的延迟理由之一。不过,如果员工当时身在英国,其居留条件必须允许继续完成原工作。
因此,不能只拿出一份写着三个月通知期的劳动合同,就认为任何延迟都会获准。还需要说明实际辞职通知日期、原雇主要求的最后工作日,以及与新工作开始日的关系。
新雇主也应知道,这些事实是用来解释为何延迟,并不等于内政部预先保证接受。指南明确表示,每个案件按自身情况判断,若理由不被认为有效,相关许可可能被取消。
如果原雇主愿意依法缩短通知期,双方可以据此调整实际交接安排;但不能为了赶新岗位而虚报旧工作已经结束,或把仍在履行的工作写成休假。
等待新申请期间,与获批后是两个阶段
Skilled Worker更换工作官方说明指出,在现有签证到期前提出更新申请,可在申请审理期间继续现有工作或完成通知期;在得到新许可确认前,不应开始新工作。
这段说明不能被简化成“递交了新CoS,就可以两边随便上班”。继续旧工作的条件与开始新工作的许可,需要分别确认。批准信到达后,也应查看新的许可及适用条件如何衔接。
新雇主催促提前参加培训时,要确认培训是否实际上构成新岗位工作,以及当时是否已经获准。签约、沟通行程和真正开始履行工作职责,并不是可以混为一谈的概念。
文章并不替个案判断每一种交接或培训安排。重点是不要为了满足入职日期,忽略工作本身必须在相应许可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二十八天内的延迟,报告要求与超过期限不同
获批后,如果延迟仍未超过S3.15定义的二十八天期间,指南通常不要求仅为这一开始日期变化另作报告。这并不免除工作权检查,也不代表其他职位、工时或薪资变化都不用报告。
员工与雇主最好仍明确约定实际报到日期,避免部门经理认为下周入职,人事部门却仍按原日期准备工资和出勤记录。内部记录应当反映真实开始工作时间。
如果后来又要延期,应重新判断是否已经越过规定期间,而不是把每次改期当作单独不足二十八天的小变更。连续推迟几次,累计结果可能已经触发报告义务。
这也是为什么需要保留第一次确定的适用起算点。一个不断更新的日历备注,不能替代原批准和CoS日期所形成的时间线。
超过期间后,由担保雇主完成官方报告
如果员工到二十八天期间结束仍未开始受担保工作,雇主需要作出选择:继续担保并报告新的开始日期及延迟理由,或者停止担保。
S3.17要求在该二十八天期间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通过SMS的Report migrant activity功能报告。这里是工作日,不是把所有日历天直接相加;也不是员工首次错过原定报到日后的十天。
员工给招聘人员发了邮件,或者经理在聊天中回复“没问题”,都不等于担保系统的报告已经完成。应由承担担保职责的人员按正式渠道处理。
员工可以把通知期证明和新日期提供给雇主,并请其确认如何履行报告责任。这样做是为了让解释有完整事实基础,而不是要求员工自己冒用雇主账户或代替其作出担保决定。
疾病和出行中断也可能解释延迟
指南列出的其他可能原因包括自然灾害、军事冲突或疫情导致的旅行中断,原居住国出境许可办理延误,以及疾病、丧亲或其他有说服力的个人及家庭情况。
这些属于例示,并非每种情形自动获得固定延长期。解释应指向真实障碍、影响期间和预计何时可以开始工作,而不是只写一句“私人原因”。
例如,航班取消通知可以帮助说明某一天无法抵达,但若之后又延迟很久,仍需解释后续期间。医疗情况则应围绕对出行或上岗的实际影响提供适当说明,不必无目的地向所有招聘联系人散发完整私人病历。
若新的入职日期仍不确定,雇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而不是填写一个明知无法做到的日期来完成系统操作。以后情况变化,也应继续由负责担保的人确认需要采取什么行动。
提前开始工作,也要先有相应许可
S3.14允许员工在已取得相应入境或居留许可、能够合法从事受担保工作的情况下,于CoS所列日期之前开始工作。获批后仅把开始日期提前,通常不需要为此通知内政部。
但这项安排不能被解释成尚未获批也可以提前开工。新雇主应在实际开始工作之前完成工作权检查,并按需要进行后续检查。
如果员工告知其许可已经被取消,雇主不能只依赖早先保存的批准邮件继续担保。指南要求停止担保并在规定的十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工作权也需要按当前状态处理。
同样,延迟入职不应被当作签证有效期自动向后顺延。员工仍应以实际获批的许可日期安排续签等后续事项,不能仅凭人事部门修改了开工日,就自行推算新的到期日。
把入职计划分成三个可确认的节点
对有较长通知期的人,第一步是在申请前合理安排CoS的预计工作开始日期。若日期在申请决定之前改变,雇主应按指南通过担保备注报告,而不是等批准后才发现计划本来就无法实现。
第二步是收到批准后,把CoS日期、许可生效日期与通知日期放在一起,确定二十八天期间。第三步则是根据实际报到安排,及时判断是否需要延迟报告以及何时到期。
卓越移民 PremierVisa Group协助分析英国换雇主时间安排时,会把通知期与获批后的担保节点同时核对。让旧工作依法结束、新工作在许可下开始,并由新雇主完成应有报告,才能把一封批准信落实为合规的入职安排。
官方参考来源
- Sponsor guidance part 2 start date S3.11 to S3.22(查阅:2026-09-30)
- Skilled Worker update visa when changing employer(查阅:2026-09-30)
封面说明:安排申请时间与工作计划(AI生成情景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