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亏损公司保住员工,能做EB-5吗?困境企业的百分之二十怎样看
解释EB-5困境企业两年历史、12或24个月净亏损和亏损前净值20%条件,区分收入下降与会计亏损,并核对投资前员工和岗位维持。
资料核对:2026-09-30。本文为政策资料解读,个案要求以主管机关最新公布及正式决定为准。
收购一家经营困难的美国企业,如果保住原有员工,能否用于EB-5?有关规则允许符合定义的困境企业采用保留就业的分析,但并不是任何亏损公司都自动适用,也不是买下一个已有员工的企业便可以省去就业证明。
需要先确认企业是否满足特定定义,再核对投资前人员基础和后续维持情况。财务上的“经营压力”与移民法规中的困境企业,是两个不能只凭口头描述互相替代的概念。
困境企业有具体财务和时间条件
8 CFR 204.6(e)规定,企业须已存在至少两年,并在投资人申请优先日期前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期间发生按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净亏损;有关亏损至少相当于亏损前企业净值的百分之二十。
因此,销售额下降百分之二十、银行余额减少百分之二十,或者股东认为企业价值跌了百分之二十,都不等于已经满足这一会计净亏损条件。
还要注意比较基数是亏损前净值,而不是营业额、投入资金或公司估值中的任意数字。使用不同基数,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比例。
如果公司存在复杂账项或净值异常,应由具备相应能力的财务人员解释,不能用一张自行制作的百分比表代替专业核查。
两年存在时间与亏损观察期不能混成一件事
企业已存在至少两年,是关于企业历史的要求;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则是有关净亏损的观察期间。不能认为企业刚开一年但亏损很多,就自然满足全部条件。
也不能只选择最近某个亏损月份,忽略法规要求的期间。财务记录应清楚标明覆盖日期,并与申请所使用的优先日期关系相符。
对于承继企业,法规对企业存在时间有专门说明。实际是否属于相关承继关系,应结合交易及企业历史判断,不能只因买方使用新名称就认定历史清零。
同样,收购合同签订时间、公司成立时间和实际开始经营时间,可能不相同。材料应明确各自代表什么事实,避免在不同文件中交替使用。
简单算例只能帮助理解,不能代替报表
纯粹为说明比例,如果有关亏损前净值是一百,符合所用期间和会计口径的净亏损是二十,比例才是百分之二十。这里的数字不是投资金额,也不是任何真实客户案例。
如果只是收入从一百降到八十,但企业仍然盈利,便不能把收入下降直接称为满足该净亏损比例。收入变化和净亏损需要分别计算。
企业资产重估、一次性费用及关联交易等情况,也可能需要解释会计处理。不能为了让比例达到要求,随意更改财务期间或只选有利项目。
最终应由完整、真实的记录支持有关财务结论。比例计算只是其中一步,不会自动证明企业及投资满足其余条件。
保留就业看的是投资前基础和后续维持
现行I-526说明要求困境企业案件证明,现有员工数量在至少两年期间维持不低于投资前水平,并提交相应员工资料和完整商业计划。
因此,不能仅证明企业目前还有十人,就忽略投资前实际有更多员工的情况。保留就业的论证应准确识别原有基础,而不是事后选择一个较低数字。
如果投资前人数本身不清楚,需要先核对工资、税务和有关雇佣记录。公司宣传中的团队规模,可能包括承包商、兼职或其他人员,未必等于适用计算中的员工数。
保留就业也不意味着免除最低合资格就业要求。企业原有岗位较少时,不能只因全部保留,就当然认为已经满足投资移民所需数量。
不是每一家已有企业都能只算保住的岗位
USCIS于2017年2月1日的一份非先例决定讨论过一家投资前相关年度盈利的企业,说明仅维持原有就业,并不能在未证明困境企业资格时当作相应就业依据。
该案不意味着盈利企业不能获得任何EB-5投资,而是不能在不符合这项特定定义时,直接使用困境企业保留岗位的理由。
如果企业不属于困境企业,应按照适用投资结构和就业要求分析真实新增就业等事项。不能通过把企业宣传成“需要救助”,就改变其财务事实。
收购现有企业的商业动机可以合理,但移民材料仍需识别采用哪一种法律依据,不能在新增岗位和保留岗位之间随意切换。
投资前名单需要与整个企业范围对应
如果企业经营多个门店或业务单位,应确认本次申请中的商业企业范围。不能只挑一个新门店的人员增加,便忽略同一企业其他部分出现的变化。
上述2017年决定也涉及门店与企业整体之间的关系。其具体结构需要按案理解,实际准备时应核对法律实体、工资支付主体和经营范围。
组织结构图可以帮助阅读,但应与登记和财务记录相符。将原有业务在图上拆成几个方框,不会自动改变它们在法律和就业计算中的关系。
若交易涉及资产收购、股权收购或业务承继,应准确说明实际安排,不要把不同交易方式都简称为“买公司”后省略关键事实。
员工更替与岗位维持需要真实记录
企业经营期间可能出现离职和招聘。证明保留就业时,应通过适当记录说明人员数量和岗位情况,而不是要求每一个名字永远不变,也不是只保留两个时点的合照。
具体怎样评价人员变化,应结合适用规则和案件期间处理。文章不设定统一补员宽限期,也不承诺只要期末人数恢复就一定满足全部要求。
如果某些岗位由全职改为兼职或外包,应如实说明。公司仍有人完成同一工作,不表示移民就业条件没有变化。
对投资人本人、配偶和子女等不在合资格员工范围的人,也不能因为企业属于困境企业就纳入计算。保留就业安排不会取消人员定义。
商业计划要解释怎样持续经营
证明过去亏损只是确定类别的一部分,计划还应解释投入资金如何支持企业运作及维持人员。不能只展示财务困难,而没有可信的后续经营安排。
需要结合真实业务说明收入、成本、资金用途和人员需求。若计划主要通过大幅裁员恢复盈利,却同时声称将保持投资前就业水平,就存在需要解决的矛盾。
保留岗位也不代表企业可以保证投资回款或移民批准。商业风险和移民条件仍需分别审查,不能把“救活企业”写成必然结果。
如果经营假设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内部事实记录,并由负责申请的人员判断其程序影响。不要继续使用已经与实际运营脱节的旧计划。
先做资格核查,再讨论保留岗位方案
可以先整理企业历史、所用亏损期间及净值基础,再确认投资前员工范围和后续维持安排。每个结论应有对应资料,避免先接受项目宣传再倒找数字。
对财务记录存在缺口的企业,更应明确哪些事实尚未核实。卖方提供一份摘要,不能代替对有关会计资料和人员记录的审阅。
卓越移民 PremierVisa Group可协助把困境企业定义和就业证据分开梳理。保留原有工作岗位可以有实际价值,但只有符合相应条件并具备完整证据,才能在EB-5申请中作准确论证。
官方参考来源
- 8 CFR 204.6(e) troubled business(查阅:2026-09-30)
- USCIS I-526 instructions troubled businesses(查阅:2026-09-30)
- USCIS AAO February 1 2017 nonprecedent(查阅:2026-09-30)
封面说明:管理团队讨论经营规划(AI生成情景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