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P申请递交后公司被收购、不再指定,永居一定被拒吗?

AIP雇主易主后,指定资格与省方个人支持须分别核对。说明不再指定时的省方正式信、更新背书、九十天程序公正信,以及背书到期和撤销的不同后果。

资料核对:2026-10-01。本文为政策资料解读,个案要求以主管机关最新公布及正式决定为准。

AIP永久居民申请已经递交,雇主却被另一家公司收购,后来发现原公司不再是指定雇主,申请是否必定被拒?不能仅凭指定名单上的名称变化作最终判断。现行IRCC指引要求省方重新评估雇主及有关背书,并区分省方是否继续支持申请人。

其中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安排是:因所有权变化而不再保持指定资格的雇主,相关申请人仍可能获得省方继续支持。但需要相应省方正式文件,不是新老板口头说“继续支持移民”就可以。

这项说明适用于已递交、尚待决定的案件

IRCC的“AIP其他情况”指引明确,雇主所有权变化这一部分适用于申请人已经递交AIP永居申请、正在等待最终决定的情形。它不能直接被扩大为所有尚未申请的人都能使用非指定雇主招新。

IRCC现行AIP变更指引说明,所有权变化后,省方评估雇主及相关背书,判断雇主是否继续符合指定资格,以及申请人是否仍可获得支持。

因此,先要确认本人的案件阶段,以及变化究竟是什么。公司股东更换、公司法律主体改变、员工转到另一雇主、仅换商标名称,不能全部靠“公司卖了”三个字准确表达。

申请人通常不需要自行对整个商业交易作法律鉴定,但应向雇主取得能说明实际雇佣主体和变化日期的可靠资料。若仍在等待明确文件,可以先如实说明已知情况及未确定事项,不能把猜测写成省方结论。

雇主是否仍指定,与省方是否支持本人分开看

指引允许省方决定保留或取消雇主的指定资格,也允许在雇主不再指定的情况下,继续支持有关申请人的背书。两个判断相关,却并非永远同进同退。

假设企业收购后,省方确认不再保留原指定资格,但正式说明仍支持已经递交的某位申请人,联邦可按相应资料继续处理。反过来,即使申请人手上保留旧的指定确认,也不能忽略省方后来撤回个人背书的决定。

不能因为公司仍正常发工资,就自行推定省方必定继续支持;也不能因为网页暂时删掉公司名称,就在没有核查正式决定前断言申请人已经失去全部机会。应把企业资格记录与个人支持文件分别查清楚。

省方作出的继续支持,是申请能够继续处理的一项关键条件,仍不意味着最终永久居民批准。其他项目资格和可入境条件,仍要由IRCC审查。

两种继续支持情形,需要的文件不同

如果雇主因所有权变化已经不再指定,而省方仍支持申请人,现行指引要求提供支持省份的正式信件,解释即使雇主不再指定,省方仍继续支持该申请人。

如果雇主继续保持指定资格,则需要反映变化的更新省级背书;如企业及联系资料有相应变化,还须提交更新的IMM0157工作邀请表。不能把两种情况一概处理为必须拿同一套文件。更新文件时应保留原件作前后核对。

例如,新管理层出具一封“员工职位不变”的人事信,可以帮助说明雇佣事实,但它不是省政府的继续支持信。若缺的是省方确认,单靠增加几封雇主证明,不能替代签发机关不同的那份文件。

文件应能对应本人、原案件及变化后的雇主资料。省方信只谈企业整体安排、没有清楚说明本人的支持状态时,应确认是否足以满足案件所需,而不是自行在附件上加上申请人的名字。

九十天不是可以先不报告的等待期

IRCC要求申请人及时通过网络表格书面报告变化。如果收到变化通知却没有相应支持文件,指引要求案件暂停九十天,并发程序公正信要求在所给期限内补齐;不提交可能导致拒绝。

这里应看清楚程序顺序。不能把九十天解释成所有人都获准在变化后先等待九十天再通知,也不应在没有阅读个案信件前,自行确定所有案件统一从某一天开始计算。

申请人应尽早与省方及雇主协调,收到IRCC正式信件后核对列出的文件和截止日。网页上的一般说明不能取代已经送达的具体通知,尤其不能因为认为自己还有时间而错过信中期限。

若某份文件尚未收到,应在期限内准确说明已请求的时间、目前进度及可提供的证据,并明确提出需要处理的问题。发送解释不是自动延期,也不能把“省方还在处理”写成已经获准继续等待。

七月更新与九月新闻报道不是同一天的新规则

IRCC于2026年7月23日发布的更新说明明确,将该次修改描述为针对雇主不再指定、但省方仍支持申请人的文件要求作操作澄清。

因此,不能把后来媒体报道日期写成政府当天颁布全套新法。客户需要知道的是当前实际要求、案件属于哪个情形及应提交什么,而不是被一个“突然收紧”的标题影响判断。

处理旧案时也应查当前指引及个案通知,不能只保留最初申请时下载的网页。公司交易发生和官方资料更新可能不是同一天,应分别记录,以便说明自己采取了哪些及时行动。

背书自然到期与被撤销,后果不同

IRCC的AIP审理标准指出,申请人须在背书有效期限内提交完整永居申请,且省方未在审理期间撤回背书;在符合这一基础时,背书日期可以在审理过程中经过。IRCC:AIP背书有效性审理标准

所以,因等待时间较长而看到证书日期已过,不能直接当成省方撤销。反过来,纸上日期尚未届满,也不能抵消已经正式撤销的决定。

IRCC的AIP最终决定指引要求,若省方撤销背书,相关申请须因不再符合项目条件而被拒。雇主不再指定时,官员需要核查省方是否继续支持,而不是只看一张旧证书。

这也是为什么公司所有权变化后,最有用的文件不是“我们以前已获背书”的重复副本,而是能说明当前省方支持状态的正式资料。

永居资料更新不等于新工作已经获授权

公司易主还可能改变法律上的雇主名称或雇佣安排。IRCC变更指引特别要求申请人确认现有工作许可是否仍适用,以及是否需要新许可或其他工作授权。

不能因为永居案件可以继续处理,就认为临时工签自动覆盖收购后所有关联公司。也不应在未经核查时声称每一次股权交易都必然要求换工签。应把许可条件与实际变化逐项比较。

人在加拿大等待期间,仍须维持适用临时身份。IRCC的AIP递交后页面明确,永居申请在审并不自动替代临时居民身份的有效期限。

若雇主同时安排调职、改变工资或转到另一家公司,还要按相关变更规则核对,不能把所有不同变化只归入“股东变了”,从而漏掉职位及许可方面的独立问题。

卓越移民 PremierVisa Group会先确认案件阶段、雇主法律主体及省方当前支持,再对应应补的背书或正式信件。企业交易不应被简单解读为必然失败,也不应被当成完全不影响移民程序;关键是取得能证明当前条件的官方文件并及时更新。

官方资料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日。本文针对AIP已递交案件的雇主所有权变化,不承诺未指定的新雇主能够招收新的AIP申请人。

官方参考来源

封面说明:管理团队讨论经营规划(AI生成情景配图)